4月17日,我院与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签约仪式在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十堰市纪委监委、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同志,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干警出席仪式。我院院长童德华、党政办公室主任李芳等参加仪式。活动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主持。

启动仪式上,刘少军、童德华分别致辞,阐明检校合作重要意义、明确合作方向路径。近年来,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与我校密切协作,在理论研究、专家咨询、人才共育等方面硕果累累。此次合作既是检校合作的纵深拓展,也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实践,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协同联动搭建了有效平台。
本次检校合作签约,标志着双方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正式拉开帷幕。协议明确了检校双方将共建高层次教育培训平台,推动检察官进课堂与理论专家咨询双向赋能;共建常态化交流互派平台,落实落细专家挂职与兼职导师制度;共建全覆盖实践教学平台,共建实践基地、强化实战练兵;共建开放式理论研究平台,联合开展理论调研、司法疑难问题攻坚,并建立和落实日常联络、不定期互访、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童德华与刘少军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后,童德华为检察院、纪委监委、法院的相关业务同志作《〈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专题授课。
此次合作是我院深化校地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系统与高等院校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的有力体现。下一步,双方将依托合作平台,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深化合作内涵,拓宽合作维度,创新协同模式,共同探索法治人才培养与检察实务提升的新路径、新方法,努力打造检校合作实践样板。
审核人:童德华